整體流程大家可以參考Vincent的文章
這邊我要補充的部分是第二次認定,也就是在你已經領到第一次的補助,要來申請第二次補助的 N+14+30天之中的一些細節。
前言:我申請三重就業服務站而言,每一個服務都是要預約的,不要自己傻傻的跑去,我不知道是因爲最近太多人失業才這樣,總而言之,要嘛服務員會你預約,但如果你有想辦理其他的事情,例如職訓等等,也都要先打電話預約!
以我為例,我在8月底完成第一次失業認定,拿到第一筆補助後,專員會和妳約第二次認定的時間,以我為例是是9/21
第二次認定所需要攜帶物品:
1. 印章(不然就要用指紋)
2. 在台灣就業通那一欄填寫你在台灣就業通的公司統編,一般來說會有兩欄,兩欄都要填,但就服員只會挑一個開介紹卡。另一欄是當做預備用的,因為要推介的認定非常嚴格。以我為例,我只有前一份工作進一年的業務助理經驗基本上只能找業務助理相關的工作:約聘不可以、應徵方式不可以是親洽,也不可以是求才活動,因為這個流程就是要開推介卡。學歷、工作經歷,或者是任何其他附帶條件未滿標準都不可以!
我不知道是我的就服員特別龜毛還是怎樣。因此我建議大家在去就業服務站之前多找幾筆工作並且用截圖的方式存在手機裡面。
3. 自行應徵工作的一筆紀錄,並填寫在下圖裡面,以104為例,印出「您的履歷已被xxx公司讀取」的圖檔。
到了現場服務員會開立推介卡給你,和你約定下一次的時間。接著你會得到下列兩張圖:
圖一:請填上台灣就業通上面的兩筆資料,記住,只填不應徵!這件事情在10/20第三次認定之前完成即可
圖二:請回家後馬上應徵,並根據就服員開立介紹卡的職缺的資料填寫,並在七天內回到就服站,把這張紙和104寄件備份(表示你確實有應徵過)給就服員即可。應徵結果寫: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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